兩階段招標的項目,第一階段是否必須進行公開開標?
答復:兩階段招標項目的第一階段,招標人向投標人發出的是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由于技術標準和要求未確定,招標文件尚未編制。投標人在此階段提交的是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而不是投標文件。
招標投標法律規定的開標是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對投標文件報價等基本信息進行公開的程序。因此,兩階段招標項目的第一階段不需要進行公開開標程序。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
對技術復雜或者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格的項目,招標人可以分兩階段進行招標。
第一階段,投標人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要求提交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
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終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在第二階段提出。
原創 2015-12-21 濤哥 e招標學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