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撤回和撤銷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有什么區別?可以沒收投標保證金嗎?
答復: 投標截止前,投標文件尚未產生約束力,投標人有權撤回其已經遞交的投標文件,且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投標截止后,投標文件對招標人和投標人產生約束力,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文件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招投標活動屬于平等主體之間進行的民事活動。沒收是我國《行政處罰法》和《刑法》規定的一種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屬于公權力行為,并不適用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因此,“沒收”投標保證金的說法不妥,應當是不予退還或者不予返還。
投標截止后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
投標截止后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2015-11-06 e招標學苑